红星兵工厂现在一分为二,大部分都在山脚下,这主要考虑到物资的运送和产品的输出。所以,军工制造和装配这两大车间都在这里。比如现在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生产的,就是卖给威廉这个德国佬的东西。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这个浑身都是骚味的家伙,已经迫不及待地拍了很多电报过来,询问那款枪的进度。
而真正的军工研发中心,则在高高的山上,并且被密林覆盖,通往那里的道路也九曲十八弯,即使普通战士走进来也会迷路。
经过三拐两绕的,孟遥终于领着钱如云找到了通往正确方向的路口。
而钱如云当然不知道这个地方,但她知道叫苦。她看着曲曲弯弯走过来的山路,两手叉腰,突然赖在那里再也不肯起来了。
“孟遥,你不会把我带到这里,准备把我卖给野人吧?”
钱如云四处打量着密密麻麻的树林,以及越来越暗的光线,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当然,她说这话并不是怀疑孟遥,而是她的确走不动了。更重要的是,她总觉得有一件事没办完,就像喉咙里卡着一根鱼刺,心里十二分堵得慌。
“那就歇歇吧,顺便看看有没有野人出来好让我把你卖掉。”
孟遥打趣地说着,抬腕下意识地看了看时间。这一看不要紧,五个指缝里竟然全是血滴。他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手腕被咬处渗出的血,顺着齿印一直滴到了手上。
看来这次钱如云真是下了狠心。孟遥苦笑着,将另一只手不动声色地盖在了这只伤手上。
一听孟遥说可以休息,毫无芥蒂的钱如云顿时长出一口气,扑通一下便坐到了地上,同时还没忘反击一下孟遥:“哼野人,有野人也叫你这个大坏蛋给吓跑了,你才是一个大大的野人呐。”
“有我这么文明的野人吗?”孟遥气得直摇头。
“当然有,”钱如云说着,等起双眼就盯着他看。“你把人家弄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自己却颠颠地往前跑,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我——”
孟遥刚张开嘴准备辩解,忽然感觉这句话是在太过暧昧,怔怔地望着面前的钱如云,突然说不出话来。钱如云开始没觉得什么,说完之后便发觉这话的确不对劲,再一仔细琢磨,嘴里呀一声,便飞快地用双手捂住了自己滚烫的脸颊。
“坏蛋,你真是个坏蛋,老让人家犯错。”
孟遥说什么都不敢再接腔,只好讪讪地傻笑着,探头就向一旁瞅去。买糕的,这一瞅不打紧,吓得他险些就把枪掏了出来。
在摇曳的树影里,一个人正不声不响地盯着他看。
孟遥站起身,抬手在自己额头上抹了一下,这才很不高兴地说道:“我说周大博士,你说你一个大美女的,又是一个现代人,就不能先咳嗽一声再出现在我面前吗?这样的案例你不是不知道,会吓死人的。”
“做贼心虚,”周芳雨说着,冲两旁的战士命令道:“你们来告诉营长,我们是路过还是有正经事要办。”
“报告营长,我们奉命陪周博士做实验。”一个战士赶忙答道。
“做什么实验,在哪儿呀,我看看。”孟遥说着,便往前走了几步。
“等一等,”周芳雨突然叫喊一声,盯着孟遥的手就看。
孟遥莫名其妙地瞅瞅周芳雨,然后顺着她的目光往下一看,忽然醒悟过来,急忙将两只手往后面一背。“这个,你们继续吧,我们也走了。”
周芳雨冷哼一声,寒着一张脸对战士示意道:“你们先去路口,我一会儿就过去。”说完,她伸手就从口袋中掏出一张手帕,不由分说地抓过孟遥的那只手,将手帕紧紧地扎在了上面。
孟遥只好看着周芳雨手里的动作,正要开口道谢,周芳雨却在扎好手帕的一刹那,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转身一声不吭地走了。
钱如云盯着手帕,这才发现了问题。
“你,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出了这么多的血?”钱如云说着,两眼忽然涌上一层泪花。“再说了,我也有手帕,你早点说,就不会流这么多血。”
“多大的事呀,”孟遥不以为然地直摇头。
钱如云忽然吸了吸鼻子,抬腿就走了起来。“我们走吧,我现在一点也不累了。”
孟遥点点头,辩了辩方向,将钱如云拉到身边。
“这边走,你再往那边走,可真会遇到什么野人之类的东西。”
这次,钱如云只是奇怪的点了点头,便闷头走起来。孟遥有些不适应地挠挠头,愣了一下,方才追上去将钱如云重新拉回到自己身后。不管怎么说,这密林里虽然没什么危险,但还是有很不知名的小虫子小爬物之类的,真要叮一下这位大小姐还是很麻烦的。
一走上这条路,便不时有战士出来跟孟遥打招呼。
越往后走,孟遥的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多。他平时上来的机会并不多,但这里的安保措施却是他亲手制定的,并由警卫排专门负责。看来这牛刚一点没松懈,虽然一下子给了他护卫机场、兵工厂研发中心两大任务,平时还要担负其他重点目标和人物的警卫,这小子却任务越多越兴奋,这点难能可贵呀。
钱如云对突然就冒出来的战士,虽然很吃惊,但多日突击营的生活已能让她见怪不怪了,而且她已经能够马上就知道,这些看不见的战士其实是暗哨,只不过因为孟遥他们才露面的。
有暗哨的地方,当然就不是普通之所在。比如她的红星学校,就只有门口一个岗哨。而平日里,她能去的地方并不多。
所以,钱如云的脸上,突然就多了一层被幸福笼罩起来的光晕。
她知道,孟遥已经开始拿她当自己人对待了。
想到这里,钱如云不由自主又心疼地盯着孟遥那只甩来甩去的手,冲动地想将它一把搂到自己怀里。只是她不敢,更羞于如此。与喜欢的人牵手的感觉,的确很美妙,可那也得两个人相互配合才行呀。
记得上次她逼着他出来散步,望着天边美丽无比的晚霞,她就曾经忘情地拉着他的手,刚想诗情画意一下,就被他一把给甩掉了。
哼,战士看见,战士看见又怎样,我们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说到神仙,不过,他们倒的确跟她熟悉的人很不同。他们稀奇古怪的装备和衣裳先不说,就凭他们平日说话的口吻,做派,都跟书上的人一样,让人既新奇又羡慕。而且奇怪的是,越跟他们相处,就越觉得有一股吸引力,牢牢地将她吸引在这里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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