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六章都要走!
“国凤!我要吃饭了。”
“你吃你的。”
“你不记录一下吗?我今天吃的是白菜豆腐,没有肉!”
“不管!”
“你这个细作怎么当的?学学人家锦衣卫啊,我可是听说,人家锦衣卫监察一个官员的时候连出恭的时间都有记录。”
“我不是锦衣卫,我是副将!”
“哦,这就没意思了……”
“国凤,我要出恭,你真的不记录一下?”
“滚!”
“好吧,是你不记录,别说我不配合你,你其实可以盯着我出恭的……哈哈哈哈……你当细作这件事我能笑一辈子……哈哈哈。”
张国凤幽幽的瞅着李定国道:“我一定会监察你一辈子的。”
李定国一把揽住张国凤的肩膀道:“好兄弟就该这样,要做事就该是一辈子的事情。”
“你这时候该去新军挑选你的部属了,而不是回到你的地里挖地。”“用不着,我要的人马早就刻在我脑子里了,我要的装备也早就考虑好了,再等三天,我现在要等新军那边的反应,这一次,我只要我中意的人,我只要我需要的人。”
张国凤道:“我就没搞懂,你干嘛只要八百人而不是更多?蓝田县新军你也看过,这些人可没有一个是拿来充数的,个顶个的好汉子。
多要一些我们的力量更大。”
李定国大笑道:“论到作战,他云昭就是一个大草包!”
“何以见得?”
“云氏新军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们的火力,一次覆盖性射击就能杀伤大量的敌人,可是呢,最吃亏的地方依旧在他们的火力。
云氏新军活动笨拙,而且受天气影响太大,虽然他们已经尽力摒除了火绳枪的弊端,使用了蜡纸定装弹药,还给枪管上加装了刺刀,可是,弊端就是弊端,只要没有彻底消除,这个缺点就会一直存在。
云氏新军如若用来守城,必然是固若金汤,可是,这样的大军进入了荒原,就太吃亏了。
我们刚刚参加完军训,你也看到了,一个军卒需要负重一杆鸟铳,一袋子铅弹,一盒子火药,一柄腰刀,一柄军刺,五枚手雷,三日六斤军粮,两双鞋袜,两套衣衫,一床毯子,现在又加上了铁盔,跟半身甲。
你我这般强壮之人,背负这些东西之后一日不过行军五十里,你觉得全军有多少人能如你我这般吃苦耐劳?
云昭明显也发现了装备过多这个弊端,所以又不惜靡费给军中配备了足够多的战马,希望能够为大军快速移动添一些助力。
可是,他忘记了,既然是步兵,那么就该不动如山,既然是骑兵,就该迅捷如风。
给步兵配备更多的战马,只会给他们的后勤带来更大的压力,过多的装备又给骑兵带来了多余的负重。
如此,步兵不能做到战时每人都是战士,骑兵又做不到突飞猛进,变的不伦不类。
他就是有钱!
以为把所有的好东西都堆给军队,就能让军队有超常的战斗力,他做梦去吧,好的悍卒,即便是赤手空拳,也能制造奇迹。
他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把所有的军卒都养成少爷兵。
敌人来了……给爷爷来一轮火炮。
敌人来了……给爷爷一轮火油弹烧死他。
敌人来了……忽然没了这些东西怎么办?
这一次,我只要骑兵,每人携带两只连发短火铳,五枚手雷,再加上马刀,借助马力投掷的短矛,身着皮甲,不要铁甲。
我要兵出陕北府谷口,只带六日军粮,不要辎重,从西向东席卷蒙古诸部,以战养战!以战代练!
最后以屠灭张家口为最后目的,然后,再次进入草原,国凤,我们一起去辽东看看!
我估计云昭不会同意我冒险,这事你就不要告诉他了,等我们从辽东回来再禀报,我接受处罚就是了。”
张国凤摇头道:“我接受到的军令就是屠灭张家口,至于该如何行军,如何练兵,县尊没有交代,或许,他认为本来就该是你这个统领的事情。”
“痛快!”
李定国干了一碗面汤又道:“给我最精悍的战士,给我充足的粮秣,给我最好的装备,我觉得我可以上天。”
张国凤见李定国颇有些雄姿英发的模样就大笑道:“县尊说了,要我监督你,督促你,帮助你,成为盖世名将,可以名垂青史。
我一定会秉承这些要求,全力助你,你既然要上天,我就陪你上天看一遭玉皇大帝,顺便问问他家的闺女还有没有!”
李定国哈哈大笑道:“好,我负责作战,你负责抢玉皇的闺女,记得多抢一个!”
张国凤瞅瞅挖了一半的地,将锄头丢给李定国道:“赶紧把地挖完,我们好去干我们的事情。”
李定国接过锄头,在手心吐口唾沫,就挥动锄头砍在地上大叫道:“挡我者死!”
锄地也能锄出惨烈意味的人只有李定国。
云昭对挖地没有半分的兴趣。
韩秀芬今天要走了,是随着一支很大的南下商队走的,这支商队的目的地就是广州,到了那里,就会把这批货物装上一艘名叫蓝田号的巨舟,再与怀远驿居住的外侨接洽,最终以马里奥为船长,扬帆远度。
刘明亮,张传礼面对云昭的时候一脸的苦涩。
不是他们害怕去海洋上冒险,而是他们害怕韩秀芬!
就因为在其它方面没有天赋,刘明亮,张传礼才专门去研究语言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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