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一开始,巴拉姆就认为罗林森的进攻计划不可能实现,也反对发动进攻,但是作为职业军人,巴拉姆必须服从命令,而最终决定发动进攻的不是罗林森,批准进攻计划的也不是罗林森。
二十六日凌晨两点,德拉方向上的以军投入了战斗。
与罗林森不同,巴拉姆打得非常谨慎,因为他已经领教了中国军队的战斗力,非常清楚对手的情况。更重要的是,在过去一个多月的战斗里,巴拉姆已经认识到,与对手的差距绝非看上去那么简单。
从某种意义上讲,就算说巴拉姆在二零五二年拯救了以色列也不过分。
战后,很多人都认为,如果巴拉姆向罗林森屈服,接纳了罗林森的所有计划,以色列恐怕连二零五二年的最后一天都撑不过去,因为虞世辉手里的第二十七集团军,完全有能力在德拉击败以军之后,向南迅速推进到约旦境内,然后渡过约旦河,杀到以军大后方,完成对以色列的战略包围。真要打成这个样子,不但以色列国防军百分之七十的主力部队将被中国军队围歼,以色列当局也只能乞求和平。
要知道,当时以军在北方战线上的主力全部集中在边境附近,后方十分空虚。
说得直接一点,只要第二十七集团军能够渡过约旦河,在通往特拉维夫的道路上,就没有可以阻挡中国军队的以军部队了。
所幸的是,巴拉姆并没有听从罗林森的调度。
根据战后披露的资料,罗林森要求巴拉姆在全线发动进攻,牵制中叙军团,甚至为此拿出了第四步兵师,充当以军的战略预备队。当然,这也是巴拉姆提出的条件,因为他手里没有合格的战略预备队。作为回报,巴拉姆答应了罗林森的要求,即美军在霍姆斯方向取得重大突破后,发动全面进攻。
问题是,巴拉姆没有这么做。
他只在德拉方向上发动了进攻,而且主要集中在左翼,即叙军在德拉省与库奈特拉省防线的结合部。更重要的是,巴拉姆把主力部署在了右翼,没有刻意加强左翼的兵力,而且严格控制了右翼的推进速度。
正是这个部署,拯救了以色列。
后来,也正是因为巴拉姆出尔反尔,让罗林森找到了战败的理由,并且把责任全部推到了巴拉姆身上,认为是巴拉姆没有按照得到双方共同确认的计划行动,才导致中叙军团能向霍姆斯增兵,从而使他在霍姆斯的主攻遭到挫败。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巴拉姆失去了联军司令官的位置。
显然,这是非常荒谬的事情。
从实际情况出发,巴拉姆所做的一切都有理由,而且是十分充足、也不应该被任何人忽视的理由。
巴拉姆没有在戈兰高地上发动进攻,因为这里不适合进攻。
第五次中东战争之后,叙利亚控制了戈兰高地四分之三的地区,而且耗费十多年加强防御部署,修筑了三条极为坚固的防线。更重要的是,在戈兰高地一分为二之后,叙利亚彻底破坏了贯穿高地的几条公路线。也就是说,叙利亚压根没有打算从戈兰高地攻入以色列,而是在防止以色列打过来。除此之外,在罗林森发动进攻的时候,中国军队在这边部署了好几支突击集群,而且留下了充足的预备队,还让突击集群轮番部署到前沿阵地,了解与熟悉叙军的防线。
可以说,就算以军不顾伤亡、不顾损失,把全部部队派过去,也打不下戈兰高地。
后来,罗林森也承认这一点,认为戈兰高地是“碉堡的天堂,坦克的坟墓”,而且直到中东战争结束,戈兰高地的僵局都没被打破。
关键就是,巴拉姆在德拉发动的进攻。
按照罗林森的要求,这应该是一次大规模进攻,而且巴拉姆也答应投入五十个旅,他也确实投入了五十个旅。问题是,巴拉姆发动的不是罗林森想要的大规模进攻,至少从以军的推进速度上来看,远远达不到罗林森的要求。
不是巴拉姆不想快速推进,而是不能快速推进。
原因很简单,以军的右翼暴露在外,随时有可能被中国军队击溃。
事实上,以军在德拉会战中惨败,就是右翼被中国军队击溃,而且中国军队的主力一直部署在苏韦达附近。也就是说,中国军队根本不在乎前沿防线,甚至没有参与前沿防线的防御工作。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因素。
要知道,如果巴拉姆按照罗林森的要求去打,不顾一切的向北推进,逼迫中叙军团把主力集中到大马士革南面,肯定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即中叙军团只会用很少的兵力在正面牵制以军,控制以军的推进速度,把主力放在以军右翼方向上,等到以军足够深入,再发动决定性反击。
事实上,这正是虞世辉的战役目的。
当时,德拉防线上只有四个叙军步兵师,之前起到支撑作用的突击集群已经被蒋博文抽走了,由第二十七集团军司令官鲁立毅少将派来的四支突击集群部署在德拉北面五十公里的海拜卜,另外还有两支突击集群在大马士革南面,其余的作战部队全部集中在苏韦达,其任务就是从侧面冲击以军。
由此可见,巴拉姆的部署根本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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